| 索 引 号:000014349/2026-17192 | 效力状态: |
| 发文单位: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 | 成文日期:2026年01月20日 |
| 标 题: 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“暖心关爱·点亮未来”我为孩子献爱心公益活动 倡议书》的函 | |
| 发文字号:无文号 | 发布日期:2026年01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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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“暖心关爱·点亮未来”我为孩子献爱心公益活动
倡议书》的函
各乡镇政府、市直各单位、各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深化“扶残助残 桂在行动”,给予我市残疾学生、残疾家庭学生及留守儿童、困难学生关怀与帮助,助力他们健康成长,现将贵港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印发的《关于开展“暖心关爱·点亮未来”我为孩子献爱心公益活动倡议书》转发给你们,希望社会各界爱心单位及爱心人士踊跃投身公益,用实际行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诠释社会责任担当,关爱弱势群体,支持残疾人事业。
此次公益捐赠活动由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负责具体实施,在桂平市开展“暖心关爱·点亮未来”我为孩子献爱心公益捐赠活动,所募集善款将用于关怀与帮助残疾人及留守儿童、困难学生群体。
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系人:马建春,联系电话:0775-2890056。
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:刘学钊,联系电话:0775-3386443。
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
2026年1月2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1
捐赠服务方案
一、向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荣誉证书,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、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http://www--gxfdp--org--cn-b671de2c9e.zipv6.gxzf.gov.cn/和贵港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公示和公开宣传。
二、凡捐赠1万元及以上,由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贵港市残疾人联合会,敬赠“暖心关爱·点亮未来”荣誉证书。
三、捐赠图书室3所学校以上的单位(个人),根据捐赠方的意愿,可指定捐助的区域及学校,到所捐助的学校参观捐赠情况,并赠送荣誉证书、牌匾或锦旗。
四、捐赠图书室10所学校以上,可根据捐赠单位的意愿,在所捐助的学校举行捐赠仪式并为“XXX爱心图书室”揭牌。
五、捐赠图书室30所学校以上,举行捐赠仪式并邀请相关领导出席。
六、所有捐赠款项均由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开具《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》,享受国家有关慈善捐赠的免税优惠政策。
附件2
“暖心关爱·点亮未来”我为孩子献爱心
公益活动捐赠确认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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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单位: (加盖公章)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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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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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 责 人: 电 话: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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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 办 人: 电 话: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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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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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 |
名 称 |
公益价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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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 心 温暖包 |
多功能书包、保温水杯、计数跳绳、 医用急救包 |
386/套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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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 园 图书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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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图书馆(室)推荐用书 选编配备标准2000册—2500册 |
5.5万/个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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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 赠 金 额 |
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(小写¥: )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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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收捐赠 机构信息 |
单位名称 |
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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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 户 行 |
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古城路支行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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账 号 |
8051 1210 3199 999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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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 |
杨占民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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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意愿 |
□按需分配 □定向捐赠( )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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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 |
1、爱心单位有定向捐赠区域的,请在“捐赠意愿”栏中注明;不标明的,由主办方按需求统一分配。 2、爱心单位将捐赠确认书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后,将捐赠款转入基金会账户。 3、爱心单位汇款时请备注“暖心关爱·点亮未来”项目捐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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