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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平市“通则式”乡村规划管理规定(试行)方案
文件解读材料
一、 编制背景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地区“通则式”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(试行)〉的通知(桂自然资办〔2024〕196号)精神,为规范桂平市乡村地区规划管理,由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《桂平市“通则式”乡村规划管理规定》方案。
二、 编制目的
1.为规范管理桂平市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工作,解决村庄规划未覆盖的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、核发规划许可的问题,指导乡村地区村民住房、公共服务设施、市政公用设施、乡村产业等项目建设,统筹安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,结合桂平市村庄特点和实际需要,制定《桂平市乡村地区“通则式”规划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通则”)。
2.本通则适用于桂平市乡村地区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区域,主要包括乡村地区的村民住房、公共服务设施、市政公用设施、乡村产业发展等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。
3.在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区域,乡村建设项目应依据本“通则式”规划管理规定核发规划许可;涉及农用地转用审批的,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。
4.对已编制并审批村庄规划的区域,应以村庄规划作为用途管制及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;或结合本“通则式”规划管理规定,核发规划许可。
三、 核心内容解读
《通则》构建了一个“底线管控+标准引导+分类指引”的完整管理体系。
(一)明确适用范围与管理规则
1.核心适用范围:本市行政辖区内未编制“多规合一”实用性村庄规划的乡村地区。
2.管理对象:村民住房、公共服务设施、市政公用设施、乡村产业等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。
3.审批依据:
(1)未编规划区:直接依据本《通则》核发规划许可。
(2)已编规划区:以村庄规划为依据,可结合本《通则》执行。
(二)严守各类保护底线与红线
《通则》将保护底线置于首位,明确了各类禁止或限制建设的区域,形成“负面清单”,是乡村建设的安全阀和高压线。主要包括:
1.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:严禁占用,确保粮食安全。
2.生态保护红线:严格保护,原则上禁止开发性、生产性建设活动。
3.村庄建设边界: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(至2035年不突破25820.60公顷),并分解至各乡镇、行政村(详见附表1)。
4.历史文化保护线、地质灾害与洪涝风险控制线、河湖管理范围线等:建设活动必须合理避让或严格遵守相关规定。
(三)细化各类建设布局与标准要求
《通则》对各类建设活动提供了从选址、布局到具体标准的全方位指引。
1.用地布局指引:
(1)通用要求:优先利用村庄建设边界内闲置地、空闲地,少占或不占耕地。
(2)分类指引:针对住宅、公共服务设施(如学校、幼儿园)、市政设施(如污水处理厂、公厕)、乡村产业等,分别明确了具体的选址要求和禁止建设地段。
2.建设控制标准:
(1)村民住房:严格落实“一户一宅”,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00平方米,丘陵地区和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,建筑面积不超过450平方米,层数一般不超过4层。
(2)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:明确了幼儿园、中小学等设施的用地面积、容积率、建筑密度等具体建设标准。
(3)乡村产业:列出了正面引导和负面清单,并提供了不同产业类型(如工业、物流、商业服务业)的容积率、建筑密度和高度控制指标。
3.安全与风貌管控:
(1)安全间距:详细规定了建筑与建筑之间,以及与铁路、公路、电力线路、村内道路等的安全退距要求。
(2)建筑风貌:要求体现“墙端彩绘,青砖漏窗,笼门巧楣”的桂平特色,并鼓励采用壮族、岭南等地方风格元素,按照《桂平市乡村住房设计通用示范图集》进行建设。
(四)建立灵活的规划动态完善机制
预留机动指标:全市预留836.23公顷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,用于解决有特殊选址要求的乡村公益设施、基础设施及零星村民居住等需求,增强了规划的适应性。
“通则+图则”模式:当通则无法满足具体项目精细化管理需求时,可在此基础上为重点地块另行编制“图则”,细化控制要求,形成“通用管理”与“精准施策”的互补。
四、 主要创新与亮点
1.从“无规可依”到“有通则可循”:为规划未覆盖区域提供了即时、有效的管理工具,实现了从“个案审批”到“标准管理”的转变,大幅提升管理效率。
2.从“复杂文本”到“简明手册”:将庞杂的规划要求提炼为普适性的管控规则和量化标准,通俗易懂,便于基层管理人员和村民掌握与应用。
3.“刚性底线”与“弹性空间”相结合:通过“负面清单”守住底线,通过“机动指标”和“重点地块图则”预留弹性,既保证了规划的严肃性,又赋予了应对未来发展的灵活性。
4.“全域管控”与“特色引导”相统一:在实现全域空间统一管控的同时,通过对村庄分类(城郊融合、集聚提升、特色保护、搬迁撤并)和建筑风貌的引导,保护和塑造桂平市的乡村特色。
五、 实施保障与展望
本《通则》由桂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,并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系统进行监督实施。它的出台与执行,将有力规范桂平市乡村建设秩序,保障村民合法权益,优化乡村人居环境,为全面推进桂平市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规划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