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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便于各乡镇人民政府、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准确理解和执行《桂平市2025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现就其主要内容和关键要点解读如下:
一、出台背景与目的
为加强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规范、有序、高效开展,依据上级财政下达通知及动物疫病防控相关政策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《方案》。其核心目的是保障资金专款专用,发挥资金在稳定基层防疫队伍、落实关键防控措施、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、保障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二、核心内容解读
(一)资金来源与构成
总资金: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我市动物防疫资金共计340万元。
(二)资金构成:
1.强制免疫补助:339.7万元,用于支持包括强制免疫实施、效果评价、监测净化、人员防护以及“先打后补”等全方位的防控工作。
2.强制扑杀及销毁补助:0.3万元,为特定情形(2024.3-2025.2期间依法处置)下的专项补助。
3.资金文件依据:资金分两批下达,对应两个明确的自治区财政厅文件(桂整合〔2024〕26号、桂整合〔2025〕6号),确保了资金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。
(三)工作目标与考核指标
1.核心任务: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强制免疫、疫情报告、无害化处理等基础防控工作。
2.关键绩效指标:
(1)免疫覆盖率: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不低于90%。
(2)免疫质量:强制免疫病种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不低于70%。
(3)疫情处置:重大动物疫情依法处置率达100%。
(4)资金管理:中央财政经费使用率达100%,且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。
(5)服务对象评价:养殖场户满意度不低于90%。
(6)时间节点:所有工作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。
(四)资金使用与补助方式
1.强制免疫补助:使用范围广泛,涵盖了从疫苗注射到效果评估的全链条。特别强调了“先打后补”政策的实施,即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自行免疫后给予资金补助,补助计算严格依据自治区规定的疫苗价格、免疫数量(存栏、出栏)等参数及佐证材料核定,体现了政策的精准性和公平性。
2.强制扑杀及销毁补助:明确了补助对象(所有者)和时间范围(2024.3-2025.2),补助标准严格遵循自治区统一文件(桂农厅发〔2021〕59号),确保依法依规补偿。
3.村级防疫员补助机制:激励约束并重
补助结构:分为基础报酬补助(80%) 和风险实效补助(20%),将大部分补助与基本工作挂钩,小部分与工作绩效和风险责任挂钩。
公开透明:考核结果及经费发放情况必须在桂平市政府网公示不少于7天,接受社会监督,保障了过程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4.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:责任清晰,保障有力
领导与执行体系: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,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市动物检疫站及各乡镇农业农村中心具体组织实施,形成了市、乡、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。
资金管理制度:实行“专人、专账、专款专用” 管理,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,并及时足额发放。
监督机制:市项目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将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,重点防范资金被截留、克扣或挪用,为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加上“保险锁”。
三、重要意义
本《方案》的制定与实施,是落实国家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、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资金的重要举措。通过明确的资金安排、具体的任务目标、规范的补助标准、严格的考核机制和有力的监管措施,旨在:
(一)稳定基层队伍: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合理待遇,筑牢动物防疫网底。
(二)提升防控效能:确保强制免疫等关键措施落到实处,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。
(四)促进畜牧业发展:为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动物产品安全供给提供保障。
(五)规范资金使用: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、安全性和有效性。
解读单位:桂平市农业农村局
解读人:黄琰
联系电话:0775-3380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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